建机制聚合力 为平安建设贡献更大调解力量
来源:运城司法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4-11-08 10:49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等重要指示精神,运城市司法局积极探索以“党建+调解”工作为引擎,以组建全覆盖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站)为突破口,以推进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为主抓手,
以创建品牌调解室为新契机,健全完善调解组织队伍、制度机制,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的调解工作新格局,努力为平安运城、法治运城建设贡献更大调解力量。
夯实基础,筑牢调解工作根基
坚持党建引领。积极推动市非公组织工委指导市调解协会组建协会党支部,坚持“党建引领聚合力,服务群众促和谐”,做到哪里有调解组织,哪里就组建党支部(或党小组),实现调解组织党组织建设全覆盖,
调解工作和党建工作同频共振。在队伍建设中优先将党员调解员充实到基层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党员调解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目前,全市8212名专兼职调解员中有党员1295名,占比达15.8%。
织密调解组织。健全全覆盖的调解组织网络,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巩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重点把设立在最基层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好、建强。推进“诉调对接”“警调对接”“访调对接”,探索“检调对接”,在法院、公安、信访、
检察院等部门设立调解组织,
真正做到能调则调、应调尽调。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重点、新兴领域,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做好医疗、交通、物业、旅游等领域人民调解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有调解组织2700余个,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调解组织全覆盖。
建强调解中心。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行政调解等力量,加快推进市县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促进调解与各类法律服务资源聚力发展。通过完善制度机制,
优化调解流程,统一服务窗口,推进矛调中心(站)实体化运作。一是整合资源,依责履职。由市司法局牵头,市信访局、市人社局等8家单位相关职能科室和市调解协会进驻市矛调中心,明确各部门岗位职责。二是优化流程,依岗落实。按照“分类受理、归口办理、协同处理、闭环管理”的要求,建立案件受理分流、分析研判、排查回访等机制,明确首办负责,跟踪问效。三是协调联动,依法化解。促推矛盾纠纷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解决,对经调解达成协议且有必要的,引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确保调解协议得到履行;对重大疑难纠纷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现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对调解不成的,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依法解决。全市各矛调中心(站)自运行以来,共接待群众4149批10130人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992件,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126件。
建好队伍,提升调解能力水平
做好调解员选聘工作。严把用人关,把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政策水平、法律知识的人员选聘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注重从退休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工作
人员以及不同行业、部门退休干部中发展人民调解员。邀请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具有调解相关专业知识的专家、学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向专业化发展。积极与运城市法学会联系,从全市1200余名法律专家中遴选组建调解专家团队,为纠纷当事人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咨询和调解服务。
加强调解员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培训、普遍轮训、以会代训、案件评查、现场观摩、业务交流、参与法院审判实践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使全市人民调解员掌握人民调解基本程序和方法,
能够规范制作人民调解文书,普遍掌握调解民间纠纷常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市司法局分别于2023年11月、2024年11月举办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业务培训班,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同志、司法所所长、专职调解员等共计300余人参加了培训。2020年以来,全市已举办各类调解培训120余场次,培训调解员近7000人次,培训率达到100%。
开展调解员等级评定。按照《山西省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办法(试行)》规定,对全市人民调解员开展等级评定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司法局结合调解员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人民调解员四个评定等级。等级评定由调解员向所在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审核后统一上报评定。三、四级人民调解员由乡镇(街道)司法所初评,县(市、区)司法局评定;二级人民调解员经县(市、区)司法局初审后报市司法局评定;一级人民调解员由省司法厅评定。经层层审核把关,市、县(市、区)司法局综合评定,全市最终评定四级人民调解员228名,三级人民调解员155名,二级人民调解员40名,一级人民调解员17名。
多措并举,强化调解工作质效
用好调解协会。为适应新时代调解工作需要,2020年运城市人民调解协会成立。为加强对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指导,2024年1月运城市人民调解协会更名为运城市调解协会。协会成立以来,在运城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积极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调解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解理论研究、对外交流合作等。同时,协会积极承担政府购买服务,在市司法局积极争取下,市财政将政府购买调解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24年给予调解协会政府购买服务资金44.9万元。
强化内外联动。推进与公安部门的“警调对接”工作,联合市公安局出台《关于建立“警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全市实施“警调对接”的工作原则、调解范围、对接程序等,并提出构建一体式对接、联席式对接、协作式对接和信息化对接等对接工作模式。加强与法院衔接联动,及时向法院推送依法设立、备案的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名册,定期联合法院组织开展在册调解员业务培训,做实法院指导调解业务职能。同时,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各类解纷方式的相互引导、告知、移交、委托和信息反馈等机制,建立健全调解与法律援助、仲裁、行政复议等衔接联动机制。将调解与普法宣传紧密结合,做到“调一案、送一法、破一题”,彰显调解、宣传的整体效果。
培植调解亮点。将“枫桥经验”与运城地方传统文化相结合,打造独具地方特色的调解品牌。目前,全市涌现出了盐湖区品牌调解员徐正平的“调解八法”,垣曲县“三官一律入村解忧烦、两会一队入户保平安”工作法,永济市“六度”调解工作法,闻喜县“12345”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法,万荣县26℃调解联盟(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解员、新乡贤等485人组成)等调解品牌。同时,推动建成一批“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影响大”的个人调解工作室,涌现出了陈剑、陈潼兰、吉学军等一大批新时代品牌调解员。
通讯员:崔志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