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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意外受伤,责任谁来承担?

来源:闻喜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云欣 | 发布时间: 2026-07-22 10:46

校园是孩子们学习成长的乐园,但意外有时难以避免。当孩子在校园内不慎受伤,责任该如何划分?近日,闻喜县呱底法庭审结了一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件,为我们带来了清晰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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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某初中在校生王某,在老师短暂离开课堂期间,因个人扭动凳子不慎摔倒,伤及头部。老师返回课堂后,王某并未将摔倒情况告知老师。后王某到多家医疗机构治疗,其家长就相关赔偿事宜诉至法院,要求学校及意外险承保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审理经过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受伤是因个人疏忽大意所致,且受伤后未及时告知老师,老师不知道且难以知道,老师也不可能洞悉所有学生的全部活动以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王某受伤并非因学校、教师或他人过错行为造成,认定学校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在保险公司为王某投有保险,王某受伤符合保险条款约定的赔偿条件,遂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付王某各项损失25万元,驳回王某要求学校赔付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示

校园安全关乎每个学生的健康成长,更牵动着干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学校作为教育管理的主体,应当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积极预防并妥善处理校园安全事故,筑牢校园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但同时,安全意识的养成,也离不开学生自身和家长的共同努力。

对于学生而言,要主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无论是在课堂、课间活动,还是上下学途中,都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遇到意外情况要第一时间向老师和家长报告,学会用正确的方式保护自己。

作为家长,不仅要引导孩子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理性看待校园意外,更要主动做好风险防范。校园意外往往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意外险是转移这类风险的重要保障。建议家长积极为孩子投保,用保险分担意外带来的经济压力,为孩子的平安成长多添一份保障。

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学校、家庭与社会的多方守护。让我们共同关注校园安全,用法治意识和责任担当,为孩子们的成长撑起一片晴朗、安全的天空。

通讯员:任雅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