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普法宣传 >

骑电动车不戴头盔? 来,发个“朋友圈”再走

来源:运城晚报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4-08-21 15:05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是公安部在全国开展的一项行动,也是运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8月14日起,盐湖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为期3个月的头盔佩戴集中整治行动。行动中,大队民辅警对中心城区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纠处罚,助推安全文明习惯的养成。

安全出行 从“头”开始

  中心城区一家外卖公司的外卖小哥表示,公司要求他们驾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否则将面临处罚。

  “其实处罚不是目的,佩戴头盔是对自己的安全负责。”快递小哥李顺林表示,一开始佩戴不习惯,现在已经完全适应,这得感谢各方让他们的安全意识越来越强。

  “作为教师,我们把课堂作为主阵地,在平时的班队活动中,多次跟孩子们强调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上下学家长接送的时候也会提醒他们,要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尤其在学校附近路段,人流量大,戴头盔是非常有必要的。”开学日将至,运城市明远小学教师李静表示,她们已接到通知,今年,学校还将开展一系列的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把“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传递给家长。

  近期,盐湖区解州镇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行驶时不慎摔倒。幸运的是,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佩戴了安全头盔,身体除几处小伤外并无大碍。8月14日15时,市民刘先生骑电动自行车经826县道由北向南行驶时连人带车撞倒在地,巨大的冲击力使刘先生当场失去意识。

  事故发生后,同行的家属将刘先生送到了医院进行救治,现场还遗留下他骑行时佩戴的头盔。值得一提的是,虽然现场电动自行车已经被撞变形,但头盔却完好无损,仅仅在后脑盖侧面位置有磨损的痕迹。刘先生回忆道:“等我再次清醒过来,人已经在医院里了。后来,医院给出鉴定,我的面部、胳膊、腿部有点伤,但因为佩戴了安全头盔,头部仅出现轻微脑震荡。”他不禁感叹,“当时脑袋着地,要是没有头盔的保护,说不定命都没了。”

街头巷尾 “盔”见风景

  “在交管部门的多项整治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下,我感受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给出行带来的变化和好处。路口的交通状况越来越好,市民的安全感满满。”8月18日,站在中心城区学苑路与禹都东街交叉口,家住禹香苑小区的居民陈自立非常感慨。

1724224062463664.png

观看交安教育片

  今年以来,盐湖交警大队以宣传为抓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宣传“一盔一带”,同时,创新出关注交警公众号、抄写相关交通安全法规、观看警示教育片、持牌接力劝导、发微信朋友圈等5个整治手段,从而实现从“要我戴”到“我要戴”的转变。

  “创新式”宣传,不断提升着市民对安全头盔推广的“共识性”。以“发微信朋友圈”为例,盐湖交警大队结合本地实际,通过设立交通规则学习点、让违规驾驶人发微信朋友圈集赞等方式,督促市民养成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习惯,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

1724224206396273.png

发布警示“朋友圈”

1724224224368102.png

举牌轮流劝导

  8月20日早高峰,在人流、车流密集的学苑路,盐湖交警大队四中队执勤交警将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王师傅拦停后,引导其到交通安全劝导教育点,观看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刚看完交通警示片,觉得不戴安全头盔骑行太危险,以后不敢不戴了。”王师傅说。

  “这个‘朋友圈’发的内容,可是让我长记性了。”

  “我觉得这种柔性的处理方式让我们更容易接受,也更长记性。”

  “这个办法很人性化,是宣传佩戴安全头盔的好办法。”

  “这种现场学习的教育方式,让我能够更直观地认识到违法交通行为的危害,给交警点赞!”

  来源:运城晚报

  记者:樊朋展 刘凯华 张蕊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