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法治建设 >

检察加“力度” 民生有“温度”

来源:运城日报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4-08-21 11:41

运城市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半年观察——

检察加“力度” 民生有“温度”

  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就业、食药、社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加强司法保障。

  “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在运城市全面铺开后,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自觉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贯穿于“四大检察”全过程和履职办案各环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聚焦重点人群、突出重点领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从部署开展“检护民生”,到当下的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半年的实践,检察履职带来了哪些积极成效?人民群众又有着怎样的获得感?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聚焦重点人群  守护民生之本

  “感谢检察机关帮助我们追回执行款,我们也可以给果农发放货款了!”日前,新绛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对张某提起公诉,帮助申请人追回了拖欠多年的货款,让广大果农收回了投资的血汗钱。

  2020年,新绛县阳王镇的果农将油桃通过中间商李某某出售给张某后,一直未收到货款。李某某将张某诉至新绛县人民法院,法院判令张某向李某某支付货款32.69万元。但张某拒不履行,且下落不明,李某某两次向法院申请执行均未果。2024年,新绛县人民法院对张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同时将张某拒不执行判决的线索移送新绛县公安局。新绛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值班检察官主动提前介入,引导办案民警对张某微信交易流水进行逐一核对,发现张某近四年的微信交易流水高达数百万元,仅2023年就有39万余元用于旅游、住宿、餐饮等。

  为切实解决果农们的急难愁盼,检察官及时向张某及其家属阐明司法政策和相关法规,因其仍不履行,遂果断采取逮捕措施。审查起诉期间,检察官再次会见双方当事人,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后,双方达成和解意向。张某履行了部分生效判决,并表示愿意继续履行还款义务。检察官对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双方当事人签订还款计划,现已全部履行完毕。果农们终于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

  该案件是全市检察机关做实做优“检护民生”各项工作的一个缩影。

  半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主动履职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1月到7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2件3人,提起公诉2人。开展民事支持起诉专项行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73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97件,帮助68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54.23万元。

  一体履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从严惩治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保障妇女人身权益。1月到7月,共受理审查起诉强奸罪51件59人,提起公诉42件45人;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全市共救助困难妇女13件19人,发放救助金28.4万元。盐湖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妇联会签《关于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围绕人身权、健康权、平等就业权等全方位加强妇女权益的保护工作。

1724223046680515.png

河津市人民检察院在校园周边走访排查,向商户经营者说明了销售“烟卡”的危害,建议停止向学生销售“烟卡”。 (资料图片)

  综合履职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1月到7月,全市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45件62人,提起公诉58件70人;受理涉未成年人支持起诉案件5件,办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3件。永济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部分电竞酒店存在违规接待未成年人问题,易导致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并引发违法犯罪行为,遂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座谈磋商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积极效果。河津、新绛、平陆、垣曲等地基层检察院针对校园欺凌、性侵害、网络诈骗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烟卡”“盲盒”等问题开展专项行动,维护校园周边安全。

  能动履职营造安全养老良好氛围。常态化开展打击养老诈骗工作,1月到7月,全市共办理养老诈骗案件2件2人。持续从严整治坑老骗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市人民检察院向市民政局公开送达“十一号检察建议”,并印发《运城市检察机关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一号检察建议”工作的实施办法》,强化对养老机构的检察监督。

  联合履职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1月到7月,全市办理涉军人军属案件5件,开展司法救助退役军人2件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5万元。新绛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涉军人军属权益保护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支持起诉+检察和解+司法救助”方式办理涉军支持起诉案件1件、涉军属司法救助案件1件。

紧盯重点领域  破解急难愁盼

  “这下,我们饮水更放心了。”日前,在小区直饮水机前接水的王大爷指着机器上贴着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水质检测报告等公示信息,高兴地说。

  现制现售直饮水机经济、便捷,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兴业态。然而,多数社区、街(巷)道直饮水站直饮水机未张贴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许可证、水质检测报告以及更换滤芯记录等信息,不仅水质安全难以保障,而且还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今年5月,芮城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工作中发现了这一问题。随后,检察院安排检察干警对县城御鑫源、花园里、名都嘉园等多个小区、社区的直饮水机经营情况进行了摸排,固定证据,并记录了每台直饮水机的问题症结。随后,向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图片1.png

芮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一小区摸排直饮水机经营情况。(资料图片)

  收到检察建议后,芮城县卫健局召开全县直饮水机管理单位培训会,传达了检察建议书相关内容,要求各管理单位进行自查,逐项整改落实,随之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示到位;县住建局向全县物业公司发放直饮水机管理提醒函,要求严把直饮水机“入口关”;县市场监管局约谈直饮水经营单位2家,督促全县直饮水经营单位完成饮水机证件公示整改。2024年7月,各行政机关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芮城县人民检察院。目前,该县安装的直饮水机前,供应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水质检测报告一应俱全。

  据了解,1月到7月,全市共受理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7件14人,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0件,与相关行政部门磋商17次,发出检察建议38份,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件。

  记者了解到,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密切关注民间借贷等案件中存在的虚假诉讼行为。行动开展以来,受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线索8件,提请抗诉3件,提出再审建议2件。

  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依法惩治境外电诈违法犯罪和境内协同人员犯罪,也是检察机关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1月到7月,全市共受理审查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267件480人。其中,受理“717”专案缅北回流人员案件23件29人,批准逮捕26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审查逮捕审结112件,审查起诉审结253人,批准逮捕56人,提起公诉228人。

  大力做好社会保险领域检察监督,依法惩处医保骗保案件,办理医保诈骗犯罪案件4件,批准逮捕1件1人,办理社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件。

  加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持续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受理破坏资源类犯罪案件审查起诉37件106人,提起公诉27件55人,并督促违法犯罪嫌疑人缴纳危废处置费、环境修复费46万元。持续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公益诉讼检察实践,部署开展“黄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基层行”专项行动,围绕人民群众身边超标排放、餐饮油烟等大气污染和城乡水污染防治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向有关机关制发检察建议50件,推动整改44件。

  开展服务“三农”检察工作。加强耕地安全保护,依法惩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1月到7月,全市共受理审查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犯罪案件18件43人,提起公诉14件28人,退回非法所得85万元。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行动,办理涉“三农”公益诉讼案件10件,制发检察建议9件。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建设”专项活动,发放司法救助金18.3万元。

加大法治“力度”  提升民生“温度”

  “26年过去了,官司打了一轮又一轮,今天我们之间的纠纷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非常感谢检察院,感谢检察官,这两面锦旗代表着我们双方的一片心意。”今年4月,经过运城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协调、引导,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这件纠纷还要从1998年说起。谢某某曾任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项目经理。1998年7月,其代表该公司与某中学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以垫资形式承建某中学学生宿舍楼。1999年4月工程完工后,双方经决算确认工程造价为834163.2元。此后双方因工程款支付问题多次协商,都没有解决。2022年7月,该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将上述债权转让给谢某某,谢某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该中学支付欠付工程款本金及利息。法院二审判决支持了谢某某的诉讼请求。该中学不服生效判决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首先认真听取了双方意见,后又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大家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清楚,但部分工程款存在利息重复计算问题,如严格按照法定标准计算,某中学欠付的工程款及利息应为240万余元。同时了解到,某中学因学校改扩建工程拨付资金存在困难,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该中学银行账户被冻结,正常的教学活动受到了很大影响,涉及千余名师生的切身利益。而已逾古稀的谢某某多年来因本案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诉讼成本,且案涉工程垫付资金多为对外举债,为偿还债务,其面临着巨大经济压力。

  考虑到本案实际情况,不论是否支持监督申请,均不利于消弭对立情绪、解决实质争议,而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一次性履行,不仅能高效解决问题,而且能够有效缓和紧张关系,节约司法资源,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最终目的。

  按照这一思路,承办人员多次走访双方当事人,一方面向某中学的相关领导进行释法说理工作,争取校方一次性解决遗留问题;另一方面耐心做好谢某某的情绪疏导工作,站在其立场上建议其通过适当让步的方式尽快拿到工程欠款,安享晚年生活。经过一次次沟通引导,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

  记者了解到,市人民检察院将开展“检察和解”专项活动作为“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充分运用释法说理、检察听证、调查核实等手段,加大民事行政案件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力度,成功办理3件民事和解检察案件。

  全市检察机关主动将高质效办案作为“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根本要求,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完善办案机制,努力将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注重职能延伸推动社会治理。垣曲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以刑事案件数据为参考,分析当前农村婚恋纠纷“民转刑”案件特点及成因,提出针对性防控机制,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思路。盐湖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陈某某、张某某故意毁坏财物一案中,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增加农田灌溉设施,解决当地村民灌溉用水问题,积极助力乡村治理,受到群众好评。

  “小案”不小看,彰显检察温度。垣曲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因家暴离婚支持起诉案,坚持民事、行政综合履职,帮助调取当事人被家暴证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被法院采纳,并作出离婚判决。针对有关机关未依法落实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启动行政检察监督程序,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民生问题一头连着千家万户,一头连着社会稳定,是须臾不可轻忽的“国之大者”。下一步工作中,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充分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积极主动对照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摸清涉民生案件底数,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办好每一件民生案件,切实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抓好抓实办案这一主责主业,坚持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和严谨扎实的作风办理民生案件,遵循“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路径,切实从深层次解决民生问题,助推民生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来源:运城日报

  记者:张君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