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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受伤起纠纷 检法联调解民忧

来源:新绛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5-08-19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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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毛某某在一家家具厂工作时,不慎被木工机伤及左手中指、无名指,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出院后,毛某某与该家具厂负责人就赔偿事宜多次进行了协商,因赔偿金额分歧较大,矛盾尖锐,协商一度陷入僵局。2025年4月,得知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后,毛某某向新绛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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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立即走访了解相关情况,认为毛某某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身体受到了损害,依法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且毛某某法律知识欠缺,诉讼能力较弱,符合支持起诉条件,遂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

法院立案后,检法两院启动联合调解机制,发现双方协商未果的症结在于对赔偿数额的计算标准、责任分担比例存在认知差异。若简单判决,劳动者可能面临合法权益无法及时兑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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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寻求最优解,检察院发挥心理疏导优势,多次与毛某某进行了沟通,释法明理,引导其理性看待赔偿标准和诉讼风险,合理调整诉求。法院发挥专业裁判优势,精准把握法律适用,向家具厂清晰阐明了法律责任、赔偿依据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正视自身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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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轮“背对背”疏导的基础上,检察官与法官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家具厂一次性赔偿毛某某4万元并当场履行,受伤工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维护,有效降低了群众维权成本,该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下一步,新绛县人民检察院将在支持起诉工作中持续深化“检法联调”机制建设,进一步推动双方在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上形成更大合力,促进矛盾纠纷及时解决,让司法为民更有力度,更有温度。

通讯员:郭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