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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力护瑰宝

来源:运城新闻网 | 责任编辑:邱宝萍 | 发布时间: 2023-09-13 09:58

以法之力护瑰宝

——运城市凝聚法治力量筑牢文物保护防线工作纪实

  24座博物馆,不可移动文物6249处,国保单位102处,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最多的地级市;542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中,国家级的和省级的数量均为我省之最……数千年的历史积淀,给运城留下了非常丰厚的文物资源。

  文物是活着的历史,承载着灿烂的文明。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历史,保护文物就是护佑文化传承。5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莅临运城考察时,就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文物保护利用等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运城市政法机关牢记领袖嘱托,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自觉扛起文物保护责任,坚持打击与保护并举,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健全行政、司法、社会相结合的新型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凝聚强大合力推动文物保护工作创新发展,全方位筑牢文物保护法治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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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保护走在惩治前

  运城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有大量的历史文化遗存。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黄河流域文化遗址群的芮城县古魏城遗址,分布着大量自西周晚期到春秋早期的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群。它们见证了黄河流域古魏国的文化历史,是研究中国早期城址的宝贵资料,一旦被损毁,造成的损失将不可挽回。

  2017年8月至2018年4月,陈某某、董某某等人多次在古魏城遗址保护范围内实施盗掘古墓葬行为,盗挖出青铜鼎、青铜盨、青铜盉、青铜盘等20余件。事后,两人分别以40万元和20万元的价格出售一件青铜盉和一件青铜盘。经鉴定,被盗墓葬均系两周时期墓葬,墓葬被盗造成原墓葬结构的毁坏和遗存物的缺失,对两周历史文化的研究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鉴于案涉盗掘墓葬的保护等级、盗掘次数、盗掘文物的等级,以及盗掘行为造成原墓葬结构毁坏和遗存文物缺失的严重后果,芮城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某、董某某犯盗掘古墓葬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和十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对两名被告人违法所得的十四万元予以追缴。

  非法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件是文物类犯罪中的高发案件。据了解,在该案的审理中,法院不仅依法严惩了犯罪嫌疑人,并依法判处了给其提供方便的其他人员,给犯罪分子以强有力的打击,震慑作用明显。

  文物是历史文化的物质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为从源头减少文物损毁、损坏案件的发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刑事司法审判职能,以高压态势严打盗窃、盗掘、损毁、倒卖、走私等文物犯罪,在惩治破坏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行为的同时,坚持保护走在惩治前,以全域遗产保护理念为引领,在历史文化名城或非遗所在地等重点领域,设立了一批环资法庭、巡回法庭和司法保护基地,形成“惩治+保护”一体化模式。

  去年12月设立的新绛县人民法院绛州文化保护法庭是打造基层文化法庭的缩影。其通过受理一定历史文化空间范围内的文物资源、文化遗产相关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现“三合一”归口审理,以专业审理、集中研判的优势,实现就地立案、开庭、宣判一体化,为当事人提供多元、智能、便捷、高效的一站式诉讼服务。

  此外,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力打造司法文物保护品牌,不仅设立了蒲津渡文化遗址保护基地和盐湖生态和文化司法保护基地,还探索创新“古村落+生态司法保护示范点”“非遗文化+生态司法保护点”,实现了司法守护文物、法治与文化相融合的创新发展。

为文物加上“护身符”

  2018年4月,盐湖区人民检察院就清代“河东盐务稽核分所”旧址东楼违规开设茶楼一案向运城市文物局送达检察建议书,责令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办理了我省文物保护公益诉讼第一案,打响山西省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第一枪。

  运城历史悠久、文脉厚重,一砖一瓦、一梁一柱都蕴含着历史的积淀,留存着千百年的文明。为了让文化遗产得以传承和延续,运城市检察机关专门部署了“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盐湖生态和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为文物加上“护身符”、砌好“防护墙”,以检察履职守护文化遗产,传承历史根脉。

  永济市栲栳镇长城村有一座建于1964年的老戏台。戏台周围的墙书留有鲜明的历史文化印记,承载着一代人的记忆,见证着一个时代的历史。

  永济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发现,该戏台保护不当,存在文物损毁风险。经现场勘察,检察官发现戏台周边依墙搭建了一家小型玉米加工厂。工厂内粉尘弥漫、施工电线从戏台建筑内部穿过、机器开工时产生强烈振动……以上问题都会对长城村戏台的保护、开发和利用产生严重影响。

  查明情况后,永济市人民检察院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做好长城村戏台文物保护工作。同时,借一案教育一片,要求相关部门加强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开发利用工作,全力推进文物保护工作。

  除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外,运城市检察机关还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广泛建立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今年5月26日,运城市人民检察院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运城市公安局、运城市生态环境局、运城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单位联合会签了《运城市盐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文物保护协作意见》,围绕资源保护、环境治理、文物保护、执法监管等工作任务,共建盐湖生态环境、资源和文物保护长效工作机制,实现执法、司法无缝对接,推进文物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

织密巡查保护网

  为切实保护文物安全,近年来,运城市公安局持续严厉打击文物犯罪,严惩文物犯罪分子,震慑作用明显。前段时间,运城市公安局发布专门通告向社会公开征集涉文物违法犯罪线索,并鼓励群众积极如实举报、检举文物违法犯罪线索。

  除了对涉文物违法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公安机关还主动加强辖区文物保护消防安全工作,安排公安民警深入排查消防安全隐患,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文保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等。

  随着全国文物保护工作的大力推进,作为运城市文物主管单位的运城市文化和旅游局,主动履职、科学部署、完善机制,在运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内设文物执法分队,制定文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完善行政处罚流程,以行政执法监督守护国家文物安全、促进文物市场健康发展。为加强文物保护,及时发现、制止并查处文物违法行为,运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不断规范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工作,于2022年4月至2022年1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工作,共执法巡查318次,巡查2314处,排查出违法建筑3处,发现安全隐患30处,及时上报并落实整改。

  除了加强执法巡查工作、织密巡查保护网外,运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还不断提高办案质效。自2020年以来,共办理文物行政违法案件6件,实现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良好效果。其中,2022年1月,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办理的对垣曲县高级职业中学擅自在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的行政处罚案件,入选国家文物局发布的第四批全国文物行政执法优秀案例。

  落实文物保护工作,不仅要严查严打,更要让文物保护意识深入人心。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抓住“5·18国际博物馆日”和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紧扣文物保护主题,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向群众发放文物保护宣传条例、文物保护动漫图册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普法资料,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为文物保护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此外,运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不断完善协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文物行政执法联席会议,组织相关单位对关圣文化苑、华之夏古玩城、运城古玩城等文物市场开展执法检查,以多方合力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买卖文物和其他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文物交易行为,维护文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构建起协同高效、部门联动的执法工作格局。

  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运城市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单位立足各自职能,不断探索完善行政、司法、社会相结合的新型综合协调解决机制,积极提升文物保护能力和水平,以法治力量筑牢文物保护防线,守护文物长久存续,推动文物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